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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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10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安排,许昌市委副书记王忠梅同志莅临学院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
会议地点:二期教学楼阶梯教室
二、参会人员
学院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师生代表。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通知与会人员于11月13日上午8:40之前入场完毕,并按指定座位就座(座次安排表附后)。届时院纪委将对到会情况进行检查。
2.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静音状态,不得中途退场,不得外出逗留,不得外出接打电话。


党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