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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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聪     时间:2017-09-20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759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对2017年入学的专科新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重点做好报到证件的初审工作,以及入校后档案材料等基本信息复查、宿舍张贴高考照片、加分资格复查、专项计划资格复查、文化课复试、体育艺术专业复试和身体健康复查等工作。
2.为确保及时在教育部学信网为我校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请系(部)必于10月2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资格集中复查工作,同时将复查情况的书面材料报学生处备案。学生处负责于10月25前准确无误的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同时向河南省教育厅备案我校复查工作材料。
3.新生入学资格集中复查工作结束后,各系(部)仍要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审验学生身份,对于冒名顶替、违规获取录取资格等现象的,学校取消当事学生学籍。
4.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措施,落实职能部门和专人负责责任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地完成。各系(部)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学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学生等,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取消其学籍。


附件:2017.9-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文件.doc


学生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