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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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校级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24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院科研工作安排,拟对2016年度校级项目进行结项,请各单位督促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结项工作。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须观点明确,分析透彻,结合实际,体现创新,强调对特点、规律的把握和建议的操作性,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项目成果形式必须是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篇幅不得少于4000字。
3.研究报告、论文等必须注明“太阳集团tyc4633”字样。
二、具体要求
1. 结项工作是做好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单位督促指导项目承担人做好结项准备工作,收集汇总各单位结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签署意见并盖章。
2. 请各相关单位将结项材料纸质材料(佐证材料原件备查)于2017年5月30日前报送至科研外事中心,同时将结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kyws9980@163.com。
3. 科研外事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结项研究报告进行评审验收,形成结项意见。
联系人:武本令 联系电话:3189981
三、提交的结项材料(纸质和电子版)
1. 太阳集团tyc4633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
2. 项目研究报告。
3. 太阳集团tyc4633科研经费使用登记表,经费支出凭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材料(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论文检索页)。
佐证材料包括:论文、著作、专利、软件等。论文需附封面、目录、检索页;著作需附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软件需附实际工作部门领导批示或采纳证明。
5. 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结项情况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
项目纸质材料包括:结项验收申请书、项目研究报告、科研经费使用登记表、经费支出凭证复印件、研究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附件:-2016年度科研项目评审验收附件.zip

太阳集团tyc4633科研外事中心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