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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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校级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1-18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科研管理工作安排,获立项的2015年度校级项目应于2015年底结项,请各单位督促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结项工作。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校级项目到期结项,是科研项目管理的重要一环。请有关部门、教师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深入细致地做好结项工作的各项事宜。

  一、成果要求与结项

  1.研究成果须观点明确,分析透彻,结合实际,体现创新,强调对特点、规律的把握和建议的操作性。观点上要有新意,敢于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思路。

  2.课题成果形式必须是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篇幅不得少于5000字。结项时,除提交研究报告外,还须以主要观点为内容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

  3.研究报告、论文类必须注明“太阳集团tyc4633”字样。

  4.对于撤消的、不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取消其三个年度的申请资格。

  二、日程安排

  1. 有关部门统计并填写《太阳集团tyc4633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结项情况汇总表》,11月25日提交汇总表(纸质、电子文本)。

  2. 正常结项的项目主持人,11月25日提交结项材料,。

  3. 材料提交地点:科研外事中心。

  4. 项目汇报验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结项材料

  1. 太阳集团tyc4633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纸质3份、电子文本)。

  2. 课题研究报告(A4纸质左侧装订,3份、电子文本)。

  3. 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 太阳集团tyc4633科研经费使用登记表(纸质2份)。

(电子文本发送至kyws9980@163.com)

  附件:

1. 太阳集团tyc4633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
2. 太阳集团tyc4633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结项情况汇总表
3. 太阳集团tyc4633科研经费使用登记表

 

 

                        太阳集团tyc4633科研外事中心

                             2015年11月18日